来源:家长帮厦门站 作者:范小筒 2018-06-29 10:29:01
2018年厦门市同安区秋季幼儿园招生简章
为确保2018年秋季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和《厦门市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(厦教基[2018]19号)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提出如下工作意见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招生原则
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“政府主导,社会参与,公民办并举,划片招生,就近入园”原则,组织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。集体办幼儿园及学前班要根据办园(班)基本条件,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入园要求,努力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。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园。
二、招生对象
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(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。
三、报名时间
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2日。未经区教育jú批准,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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